一般状况下,由用人单位对其成绩状况做审阅、公示、引荐申报,按规则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定安排。
一般在劳作联系所在地自愿参与职称评定,具体来说可在创业孵化基地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科技园区等地建立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,或经过人才中介服务安排、工商联、行业协会商会、学会等社会安排进行职称申报。
经同意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企业兼职的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安排等企业和事业单位专业方面技术人才,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则申报职称,其创业和兼职期间作业成绩作为职称评定的根据。
契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可根据属地准则,申报参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安排的职称评定。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通了全国职称评定信息查询渠道,面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、用人单位及个人供给跨地区职称信息核验查询服务。